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启动!
从自然资源部获悉,为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,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》,正式启动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。
本次遴选面向已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的独立矿山企业,要求企业在开采方式、资源利用、矿区环境等五大领域表现突出,并满足“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”要求。各省推荐名额为非油气类矿山不超过25个、油气类矿山不超过10个,总数不超过本省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的一半。
据了解,遴选工作依托“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管理信息系统”开展,企业需在线提交自评估报告及影像资料,省级主管部门可直接上传原省级评估报告等材料,不再重复安排第三方评估。各省将通过专家实地核实(2024年新规实施后入库矿山除外)、公示等环节确定推荐名单。自然资源部将联合多部门开展技术审查,并按比例实地抽查,结果向社会公示。
针对现有国家级绿色矿山,通知要求各省开展三年全覆盖现场复核,比例不低于30%。复核采用现行评价指标,总分低于80分且未限期整改的矿山将被移出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,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。
通知明确,禁止第三方评估机构向企业收费或谋取利益,要求建立评估机构黑名单制度。同时强调统筹现场检查,减少对企业干扰,所有材料通过系统报送,免交纸质文件。
各地于10月20日前将遴选推荐名单报自然资源部,自然资源部将适时通报全国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情况,持续推进矿业高质量发展。
来源:中国环境